公司工会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 公司工会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健全完善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决策机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办事的要求,促进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工会)科学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市总工会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工会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p>
第二条公司工会“三重一大”是指公司工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规范公司工会“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有利于做优做强公司工会组织,增强企业工会组织活力、影响力、带动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集中各方智慧,提高公司工会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规范公司工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
第三条规范公司工会“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决策的原则。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组织法规规定协调一致,主体、内容和程序依法合规;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
按照决策主体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遵循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的原则。
尊重企业发展规律,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统筹各方因素、科学分析判断,防范控制风险、促进科学决策。
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工会组织制度要求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
第四条规范公司工会“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既要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把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起来,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又要发挥主要领导在决策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防止出现名为集体决策、实则无人负责的现象。
要优化决策程序,把握决策时机,提高决策效率。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范围。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工会相关规定,应当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决定的,涉及公司工会改革发展稳定、具有全局性与综合性特点的重大事项,以及应当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涉及会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一)公司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二)公司工会建设工作中的重大决定部署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