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集团业务员工资提成方案(试行)业务员工资提成方案(试行)一、目的一、目的为充分调动业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合理及公正的薪酬激励制度,特制订本方案。二、范围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实业有限公司、玻璃装饰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可以参照该方案实施。三、具体内容三、具体内容1、业务员入职前六个月为试用期,1-3个月内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700元/月,电话费用100元/月,交通费用150元/月;4-6个月内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900元/月,电话费用150元/月,交通费150元/月。试用期内业务员不享受提成。原则上试用期内除发放基本工资及报销上述费用外,其它所有费用包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