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甄选、报到、保证、试用、任用、服务准则、加班、差、公出、休假、请假、薪资、考绩、奖惩、迁调、解职、福利等,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之第二条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之工作,得雇用定期契约人员。第三条□甄选第四条本公司职员之甄选,以学识、品德、能力、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及甄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五条应征人员之甄选以笔试、口试及性向测验各项中选择测验之,必要□报到第六条应征人员经核定录用后,由人事单位通知录用人员报到,除任用通知单外,并寄扶养亲属申请表、保证书,录用人应照规定日期报到,于报到前办妥下列手续,并于报到(一)缴验学、经历及兵役证件,2(二)(三)(四)经医院或卫生院(所)(五)□保证第七条本公司职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外,均须办理保证手续,并经审核后第八条(一)(二)第九条凡为本公司职员或与被保的职员有配偶或直系亲属之关系者,不得作为保证第十条(一)亏空公款或(二)(三)(四)(五)(六)第十一条(一)(二)(三)(四)保证人有前项各款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其怠于通知者,应予议处。第十二条保证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俟本公司交由被保人另行觅保,办妥换保手续,接获本公司同意退保通知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