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餐饮业奖金制度餐饮业奖金制度第一条本公司所制定的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第二条凡任职满14日以上的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第三条(一)(二)(三)(四)(五)考勤奖(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第四条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朝会中表扬并颁发500第五条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的默契,增加各部门的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的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朝会中表扬外,颁发500第六条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的朝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第七条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的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其核发标准如表6.5.22表6.5.22分数95以上95~9089~8079~7069~6060以下奖金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0第八条(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其勤务月数乘以半(三)勤务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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