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员工互助办法员工互助办法第一条为发挥员工的团队及互助精神,安定生活,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为配合本办法的推行而成立员工互助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办理有关款项的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除临时工人员外,应一律参加本会。其互助权益自缴纳互助费的月第四条本会除设置当然委员6人,由公司厂部一级主管及总务(或人事)、会计主管担任外,另设置委员3人至6人,由全体员工推选,并由委员互选主任委员一人,负责总理本前项委员中除当然委员外,任期皆为1第五条第六条本会每月定期召开二次,如遇紧要事项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如无重大事项时第七条参加本会的员工,每月应缴纳互助费及互助基金。互助费由本人负担,互助基金由公司按薪资(本薪)的1%金额补助,皆于发放薪津时扣缴。所缴的互助基金及互助费系第八条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所发生的互助事故,不适用于本办法,但因公伤第九条本会经办的互助事项应每月公布一次。本会收支应每年结算一次,于翌年一月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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